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9 号文核准,深圳市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振业”或“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
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采取网上
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起始发行,并已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结束,网上发行日为 2015 年 3 月 13 日,网下发行日为 201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本期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 0.3 亿元,最终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认购
量为 0.3 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 2%。
2、网下发行
本期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 14.7 亿元,最终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量
为 14.7 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 98%。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