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18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原激励对象陈宏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季绍良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
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聘与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季绍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查阅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3、本次董事会聘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务实,具有一定的职业经历和
专业素养,能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秋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保延:                           王雪华:
    叶祖光:                           张   维:
                                                   2015 年 3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