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吸收合并基本情况
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为我公司控股子公
司,持股比例 85%,阿克苏新农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乳制品”)为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新农乳业拟吸收合并乳制品,吸收完成后,
乳制品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新农乳业存续经营。
二、吸收合并的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事项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
交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不需要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合并各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各方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东情况
法定代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住所 经营范围
表人 (万元) 持股比
股东名称
例%
鲜牛乳收购及销售;牛乳制品 新农开发
温宿县
新农乳业 谷文 12000 加工、销售;种畜经营;纯净
沙河镇
水生产及销售;牲畜养殖。 农一师五团
新疆阿克苏
地区温宿县 乳制品【乳粉(全脂乳粉、脱
新农乳制品 谷文 200 新农开发
沙河镇五团 脂乳粉)】加工及销售
开发区
(二)合并各公司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新农乳业 324,711,250.60 303,476,368.70 25,603,454.32 154,482,558.17 33,956,070.98
乳制品 182,044,137.40 206,516,620.75 -24,472,483.35 9,823,046.01 32,061.72
四、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完成后,乳制品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新农乳业存续经
营。
(二)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
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合并方;所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应付款项、应依法
缴纳的税款及其它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由合并方承继。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四)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
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本次合并完成后,乳制品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合并双方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并签订《吸收合并协议书》。
(七)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一)两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
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思路,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新农乳业吸收合并乳制品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内部产业整合,优化
资源配置,实施集约化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一)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