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以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 点 30 分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
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天孚光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分别投入于如下两个项目,即光无源器
件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募集资金,并由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安天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两家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项目 开户方 开户银行 资金用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无源器件扩产
募集资金专户一 苏州天孚光通信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及升级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研发中心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三 高安天孚光电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无源器件扩产
术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及升级建设项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
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邹支农先生代表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以及
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