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政策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1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政策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的通知》要求,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现就有关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
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修订后及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规定,将其中需要调整的事项进行了调整,并
对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项目及原因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
第二条规定:“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
资。”及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持有的湖北独
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90,000元、武汉青大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投资金额110,000元、武汉冰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金额200,000元,均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因此属
于其他权益性投资,应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以成本计量。
其中武汉冰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200,000元已全额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核算。
                          调整前金额(元)              调整后金额(元)
  受影响报表项目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400000         4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
                       200000         200000
    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000         4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200000         200000
      值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
指南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重分类,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专项应付款的递延收益,改为递延收
益列报。调整 2013 年 1 月 1 日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专项应付款的金
额分别为 527,083.33 元、9,399,494.00 元,同时调整递延收益
9,926,577.33 元。调整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专项
应付款的金额分别为 1,670,833.33 元、12,774,168.90 元,同时调
整递延收益 14,445,002.23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
表列报(2014 修订)》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按新报表格式进
行列表,由于涉及报表项目较多,不按科目一一列示。
    本次调整未对公司 2013 年末及本报告期末的总资产和净资产,
以及 2013 年度及本期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颁布
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严格执行新颁布及新修订的相关会计政
策,并按照新政策对公司报表进行调整。
    结论: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国家新颁布及新修订的会计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会计处理符合新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