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健民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健民集团
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广州福高药业有限
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健民新世纪大
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华烨医药有限公司、武汉健民中维医药有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0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
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
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对外投资、采购管理、固定资
产与无形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关联交易管理、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管理、用印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
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
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的 2‰≤ 错报﹤营业收入
额的 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总额的 2‰
5‰
集团层面财务报表(包含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确定错报
指标 1 和 2,错报指标 1 是指潜在错报金额合计除以被检查单位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与期末资产孰高值。错报指标 2 指潜在错报金额合
计除以股份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确认影响会计报表缺陷等级:一般缺
陷为错报指标 1≥1‰,且错报指标 2﹤2‰;重要缺陷:2‰≤错报
指标 2﹤5‰;重大缺陷:错报指标 2≥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
任何程度的舞弊;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被审计单位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
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其他可能
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50 万元(含 50 万元)-1000
一般缺陷
万元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3000
重要缺陷
万元
重大缺陷 3000 万元及以上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一般缺陷:在控制活动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执
行;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
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受到政府部门处罚并对外正式披露,对本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有以下情况的直接视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
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
失效;(4)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5)子
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6)企业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
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7)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8)内部控
制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存在一般缺陷 1 个。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包括制度缺失、内容不健全、
内容有缺陷等制度设计缺陷,及制度执行不到位、表单设计不合理、
手续不齐全等制度执行缺陷,公司各级责任单元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并按期进行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
息。
董事长:刘勤强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