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钢联
股票代码:300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朱军红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 年 3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钢联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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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朱军红
上市公司、上海钢联 指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军红
性别:男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
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
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继续支持上海钢联发展的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
继续转让其持有的上海钢联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钢联股份数量为
9,945,000股(2013年度权益分派前),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29%,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海钢联股份数量为7,272,525股(2013年度权益
分派后),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6%,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
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本次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5年3月11日。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减持均价 变动方式
例(%) (元/股)
2014年6月10日 1,160,000* 0.97% 38.81 集中竞价交易
2014年6月11日 1,326,000* 1.11% 39.52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4日 235,695 0.15% 114.10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5日 244,292 0.16% 111.90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6日 410,799 0.26% 111.51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9日 563,719 0.36% 107.32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10日 410,998 0.26% 116.58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11日 309,965 0.20% 122.09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12日 248,707 0.16% 114.84 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 4,910,175 3.63% — —
*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11日为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前,2015年3月为公司实施
2013年度权益分派后。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转3股派0.5元(含税)。
三、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形如下: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占 总 股 本 比 减持均价(元 变动方式
例(%) /股)
2015年3月4日 235,695 0.15% 114.10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5日 244,292 0.16% 111.90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6日 410,799 0.26% 111.51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9日 563,719 0.36% 107.32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10日 410,998 0.26% 116.58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11日 309,965 0.20% 122.09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3月12日 248,707 0.16% 114.84 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 2,424,175 1.55% —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
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
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1-26093997
3、联系人:胡晓纯、宋海蓉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朱军红
日期:2015年3月1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 上市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园丰
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路68号
股票简称 上海钢联 股票代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名 朱军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北京市朝阳区
称 所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 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
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9,945,000(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
派前)
持股比例:8.2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7,272,525股 (实施2013年度权
益分派后)
持股比例:4.66%
变动比例: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朱军红
日期: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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