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近日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
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442000616,发证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4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相关
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已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联合下发的(财税〔2014〕84 号)《关于继续
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
的通知》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
征企业所得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精神,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所得税减免备案手续。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获得有利于公司加快新技术的研发,促进新
技术与新业务的融合,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