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5 年 3 月 2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包括独立董事 5 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邵平、胡
跃飞、姚波、叶素兰、蔡方方、陈心颖、李敬和、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
奇、韩小京共 13 人到现场参加了会议。董事赵继臣因事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
胡跃飞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
曹立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一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 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9,802 百万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48,242 百万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 2014 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
人民币 1,980 百万元。
2、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3%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 2,606
百万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6,334
百万元;一般风险准备为人民币 19,115 百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43,656
百万元。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
持续发展等因素,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11,424,894,78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4 元(含税),并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88 百万元、
转增股本人民币 2,285 百万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和转增股本后,本行剩余未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 41,668 百万元,总股本变更为 13,709,873,744 股。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其 2014
年度审计报酬的基础上决定其 2015 年度审计报酬。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
报规划》。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核销及打包出售不良资产业务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
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相关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市场风险限额指标框架体系及 2015 年度市场风险总体
限额》。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相关执行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一致同意本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同意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
7、《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 1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