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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现有5位独立
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各位独立董事经本行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已按要求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其任职资格均已
获得深圳银监局核准。
    2014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主动、
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一、忠实诚信履行职责
    各位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本行秘密,从未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未利用
董事地位谋取私利,未为股东利益损害本行合法利益。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告知本
职、兼职情况,所任职务与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如实、及时报
告关联关系情况及其变动情况,未直接或者间接与本行业务发生关联关系。
    二、恪守承诺,勤勉履职,出席相关重要会议
    2014年,各位独立董事持续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对本行事务做出独
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通过合法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在本
行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均超过监管要求。
    2014年,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其中,第八届董事会会议1次,第九届董事
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63项议案,并听取22项报告;董事会6个专门委员会召开
22次会议,审议议题48项,并听取30项报告。独立董事出席了所有应出席会议,
其中绝大多数为亲自出席。部分独立董事还出席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列席
了部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委员会主席。各位独立董事切实
履行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席职责,担任委员会主席的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
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
    据不完全统计,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
104项,在闭会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24项,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
    三、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
    各位独立董事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聘任和解聘;内
部控制和资产质量;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特别对有关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2014年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包括:
    2014年3月6日,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4年4月24日,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集团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14年6月13日,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14年7月16日,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2014年7月16日,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2014年8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22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所发表独立意见全部为同意,
本行已作出公告。
    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听取管
理层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地考
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在定
期报告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等发表了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未对本行2014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
事会,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
发表独立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其他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与监管机构、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
财务企划、风险管理等部门)、内审部门、外部审计师等沟通。3位新任职独立
董事参加了深圳银监局的任前监管谈话,部分董事参加了深圳银监局公司治理专
项评估座谈。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全体独立董事持续学习监管规章及我行关于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2014年11月,包括独立董
事在内的全体董事学习了由公安部和证监会主办、深圳证监局承办的内幕交易警
示教育展。
    根据董事会安排,2014年10月,部分独立董事前往成都分行进行调研,了解
经营管理、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等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充分掌握信息,并在四川进行了考察。
       五、综述
    2014年,各位独立董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为平安银行公司治理优化、
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2015年,平安银行独立董事将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
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
益。
    附件:2014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
         附件:
                             2014 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表
独立董    应参加董   亲自   委托          提出异 出席股东         专门委员会           出席专门委 其中亲自
                                   缺席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议情况 大会次数           工作情况             员会次数   出席
                                                                提名委员会主席,
 马林       10        8      2      0      无       2           审计委员会委员、           9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席,
储一昀      10       10      0      0      无       2                                      8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
王春汉       8        7      1      0      无       2           审计委员会委员、          12        11
                                                                  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王松奇       8        8      0      0      无       —                                     7         7
                                                                  风险管理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韩小京       8        8      0      0      无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10        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注:深圳银监局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核准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的董事任
         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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