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
圳)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飞马物流”)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9,000 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
理具体实施等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飞马物流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
至 10,000 万元。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2、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人代表:黄壮勉;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船舶代理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全球集拼
分拨系统研发及运营管理;第三方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结合的商业服务。等等。
经审计,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飞马物流总资产为 1,010.13 万元,净资产为
1,004.79 万元;2014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2,259.02 元,净利润 5.57 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飞马物流为公司在前海深港合作区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现有的运营网络,充分利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创新环境与政策优势,建设物流服
务及运输平台,提高公司业务的运营效率对的重要布局。本次对飞马物流实施增资,
有助于增强其资本实力,更好配合公司相关业务开展,实现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稳
定可持续发展。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飞马物流实施增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飞马物流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公司的自有资金逐步注入注册
资本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