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 江省201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31 号)文件,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 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 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433001722,发证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4年至2016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2014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 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14年已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经营业绩 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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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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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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