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8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936 号)。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信证券”)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下发《关于对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 3 个月措施的决定》(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5]27 号),决定在 2015 年 3 月 4 日至 2015 年 6 月 3 日期间暂停安 信证券保荐机构资格。受此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暂时中止。 公司将继续积极做好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准备工作,保持与安信证 券充分沟通,并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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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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