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
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2、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和 2015 年度工作计划》,本议案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6、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
信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
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方案,有利于综合金融服务
外包项目的发展,没有改变项目的投资方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0 年公开增发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且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三年,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限度发
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
10、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