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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1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洪渭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
利,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4 年,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8 次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作用。董事会的 8 次会议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的情况。2014 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洪渭        独立董事          8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4 年 3 月 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等 8
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5 月 19 日和 5 月 27 日,针对公司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系
统集成公司的事项,本人分别发表了《关于合资设立系统集成公司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关于合资设立系统集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股
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增补
夏文庆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5、201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期可解锁》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本人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
查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4 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主动进行现场调研,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在 2014 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审阅
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各项财务信息,结合自身业务知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工作计划,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审阅经会计师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等工作,认真、尽责的完成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尽
的义务,确保了年度审计工作的按时完成。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2013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激励对象的可解锁条件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独立董事意见,保证了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有效实施。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 201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与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年报审计相关事宜。
       5、根据教育部高校干部管理的要求要求,本人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的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
效。在此之前,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
责。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liu-hongwei@tungkong.com.cn
       对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刘洪渭
                                                     2015 年 3 月 9 日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素英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
权利,出席了公司 2014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4 年,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8 次董事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作用。董事会的 8 次会议所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 2014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的情况。2014 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素英        独立董事          8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4 年 3 月 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等 8
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5 月 19 日和 5 月 27 日,针对公司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系
统集成公司的事项,本人分别发表了《关于合资设立系统集成公司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关于合资设立系统集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股
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增补
夏文庆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5、201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期可解锁》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本人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
查询。
    三、保护公众投资者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
检查和监督外,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
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
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同时,本人注重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地调研,在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
多次对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以增进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
事会决议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
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学习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
文件精神的要求,本人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该辞职申
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本人将继续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liu-suying@tungkong.com.cn
    在履职期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职责。
                                                独立董事:刘素英
                                                 2015 年 3 月 9 日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钢201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
的权利,出席了公司2014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
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一年的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4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4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8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公司在2014
年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故我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14年
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郑钢         独立董事         8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4 年 3 月 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等 8
项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5 月 19 日和 5 月 27 日,针对公司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系
统集成公司的事项,本人分别发表了《关于合资设立系统集成公司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关于合资设立系统集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4 年 8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股
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就增补
夏文庆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5、201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锁期可解锁》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本人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
查询。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4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重大担保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
进行现场调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2014年度,本人前
往新疆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和青海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及时了解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本人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另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文件
精神的要求,本人于2014年12月2日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该辞职申请将自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zhenggang@tungkong.com.cn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14年的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衷
心感谢。
                                                 独立董事:郑钢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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