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均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普通决议事项均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在 2015 年 2 月 14 日向指定媒体以公告形式发出(公告编号 2015-011),并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向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 2015-015)。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2:30;网络投票时间:(1)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15:00 至 2015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09,501,20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8.6417%。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09,487,408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8.6356%;通过网
络投票参会的股东 1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3,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61%。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成1,090,000股限制性股票,故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224,02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25,118,00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 109,501,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18,9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7.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同意票数以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的结果而获得通
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9,501,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18,9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7.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同意票数以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的结果而获得通
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9,501,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18,9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7.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同意票数以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的结果而获得通
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9,501,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18,9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7.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同意票数以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的结果而获得通
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9,501,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18,9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7.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同意票数以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的结果而获得通
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9,501,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18,9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7.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同意票数以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的结果而获得通
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9,501,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18,9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7.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同意票数以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的结果而获得通
过。
(八)审议《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2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9,501,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结果:
同意 18,9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7.277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同意票数以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的结果而获得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周小兵、张志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