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水业”或“公司”)
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起停牌。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重大事项仍在筹划和商议中,鉴于该事
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
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洪
城水业,股票代码:600461)自 2015 年 3 月 6 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于本
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