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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0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
广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朱建国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此项关联交易使新疆北新四方土木工程试验研究所有
限责任公司在资源配置、发展规模、人才队伍等方面得到提升,将有利于提高其
科研及试验检测业务综合实力,从而推动本公司工程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
高,符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
    公司关联董事朱建国、王志民、陈刚、孙愚回避表决,由 5 名非关联董事对
此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转让四方公司 51%的股权,操作过程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股权转让
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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