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838.60 万元,低于 1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 条第(三)的规定,公
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4 日起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措施
公司董事会为撤销退市风险,正在和计划采取的措施如
下:
1、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定向回购
股份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待
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报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公司将披露
正式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审批。如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能获准在年内实施,将彻底改变动公司的收入和盈
利状况。
2、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深度调整公司现有葡萄酒产
品战略,做有自己特色的、消费者喜欢的葡萄酒;继续加大
葡萄酒广告、宣传力度,扩大葡萄酒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狠抓销售队伍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设销售渠道,力争 201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
三、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仍低于 1000 万元,2016
年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
度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的,公司股票将终止上
市。
四、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
询的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清杰
电话:0951-3975696 传真:0951-3975696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