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目 录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4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18
5.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19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
7. 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1
8.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2
9.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25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14 年,在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重组相关各
方的配合下,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关于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股票亦于同日恢复交易。
一、2014 年度经营情况
2014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838.60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21.59%;净利润 105.86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70.04%;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8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67.26%。导致
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酒类消费市
场持续低迷以及公司品牌缺乏市场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二是缺
乏专业的销售团队和成熟的销售网络,三是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存
货计提坏账准备 213 万元;四是对李有强诉天津创业(集团)有
限公司借款纠纷案预提负债 113 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 6 次、通
讯会议 1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信息披露条件的会议决议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
行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会议 召开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披露日期
届次 方式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5、《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6、《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第七届 8、《关于聘请重大资产重组中介
董 事 会 现 场 机构的议案》
2014年4月27日 2014年4月29日
第 十 一 会议 9、《关于投资设立广夏(银川)
次会议 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的议案》
10、《关于设立广夏(银川)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的
议案》
11、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2、《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
13、《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14、《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15、《关于追认葡萄基地使用权协
议的议案》
第七届
董 事 会 现 场 1、《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4年8月26日 2014年8月28日
第 十 二 会议 2、《关于机构设置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七届
董 事 会 通讯
2014年10月28日 《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2014年10月29日
第 十 三 会议
次会议
第七届
1、《关于孟虎先生辞去总裁职务
董 事 会 现场
2014年11月12日 的议案》 2014年11月13日
第 十 四 会议
2、《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次会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第七届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董 事 会 现场
2014年11月12日 2、《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 2014年11月13日
第 十 五 会议
股东大会的议案》
次会议
第七届
1、《关于推选董事长的议案》
董 事 会 现场
2014年12月1日 2、《关于补发高级管理人员2012 2014年12月2日
第 十 六 会议
年度薪酬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本次定向回购和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
定的议案》
3、《关于本次定向回购和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具体方
案的议案》
4、《公司回购宁夏宁东铁路股份
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的
议案》
5、《关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
第七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董 事 会 现场
2014年12月23日 案>的议案》 2014年12月30日
第 十 七 会议
6、《关于公司与宁夏国有资本运
次会议
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关联方占款处置
与担保损失补偿协议>、<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
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
8、《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规定的说明》
9、《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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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要求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分红、配股、增发新股等事项。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报告期内,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
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公司将内部控制工作
作为 2014 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
了 2014 年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将内控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各部
门。2014 年,公司在现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新制订了《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库存包材管理办法》、《合
同档案管理办法》、《员工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 《定职能、定机
构、定编制方案》和《岗位工资暂行办法》、《网站管理办法》、《仓
库安全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代理商管理制度》、《定价
管理制度》、《客户管理与服务制度》等,并编制了相应的业务流
程。目前,公司内控建设工作小组正在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对
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增强董事、监事、管理人
员履职能力,公司分别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董事长、总经理研修班”、宁夏上市公司协
会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内幕交易警示
教育展”和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学习,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求、监管转型下资本市场最
新政策及监管理念、市值管理、舆情管理、投资者保护等有了进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一步的认识和提高。
4、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
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做好定期报
告披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重大事项和投资者关注事项的信息
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发布各类公告 100 件,对涉
及诉讼、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实际控制人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名称变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事
项进行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由于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较长,投资者经常向监管部门投诉,
给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公司董事会在全力督促、
协调相关各方加快重大资产重组进度的同时,通过股东大会、咨
询电话、互动平台、投资者接待日等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
流,取得了投资者的谅解。
5、提供便利条件,保证监事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便于监事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重大项目、重大投资和重
大经营活动相关情况,确保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监
督权,董事会和管理层在重大事项筹划阶段起就邀请监事会成员
全程参与,便于监事会对事项过程和结果进行实时监督;对监事
会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监事会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予以
采纳。
三、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1 年 12 月 8 日银川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拟定宁夏宁
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为重组方后,公司及相关各方即着手推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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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作。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宁夏宁东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明晰了房产、土地等的权属事宜,并于 2013 年
底完成了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国有投资运营有限公
司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经过反复论证、沟通和协调,宁夏宁东
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各方就重组方式、价格、关联方占款处置
与担保损失、未申报债权的处置、盈利补偿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
见。201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获准披露,公司股票亦于同
日恢复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准实施后,将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切实利益。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重大资产重组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退市风险依
然存在
公司目前仅披露了《关于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因公司经审计的 2014 年度营业收入低入 1000 万元,公
司股票将在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 2015 年营业收入仍低于 1000 万元,2016 年公司股票将
被暂停上市。
3、内部管理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虽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备,基本涵盖了日常管
理的各个方面,但有些规章制度缺少对应的业务流程,存在落实
偏差的现象,需要及时完善、补充,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
度,提高内部管理的规范性。
五、2015 年重点工作
1、 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配合中介机构尽早完成审计、评
估工作,完善重组方案,协调有关监管部门批准重组相关事项。
2、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
3、 加强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业
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14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
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检查、监督,现将工作情况报告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及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披露条件的决议均
按规定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4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3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的意见》、《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2、2014年8月26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4年10月2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14 年 10 月,监事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 2014 年 1-9 月份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监事会查阅了公司及子
公司 1-9 月份财务总账、明细账,抽查了部分会计凭证以及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合同等资料,并对防空洞橡木桶、葡萄酒代
储存及加工点、成品库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存在明显的收支管
理漏洞,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财务审批和存货出入库等管理制度
比较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通过检查,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和子公司共用成品酒库房且
标识不清的问题。建议管理层在可能的情况下,逐步规范成品库
存管理,在做好存货实物日常保管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存货
出入库管理,规范和完善出入库手续,保证母子公司财务核算的
独立性,确保库存商品账实相符。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所有总裁办公会议、7次董事会,
出席2次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决策程序、项目招
投标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
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对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
的风险向经营班子和董事会进行了提醒,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得到董事会和经营班的认可和采纳。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经营
活动和各项重大决策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进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均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审阅,认为公司2014年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
(四)对公司资产处臵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已过使用年限且已足额计提折旧的部分固定
资产(网络设备、电脑 、复印机、打印机、空调、小型客车等)
进行了报废处理,该等固定资产原值71.77万元,账面净值4.06
万元。经核实,上述资产的处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的实际
使用状况, 处臵程序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因租赁办公场所、销售葡萄酒发生关联交易,共计41.24万元。
经查,上述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参照,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
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制订了2014年内部控制工作计
划,将内控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根据公司业务需
要制订了采购、库存、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2013年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中发现的缺陷问题已得到了整改。报告期内,公司组织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增强
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履职能力。董事会编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制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七)对年报审计意见说明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
的原则。监事会原则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尽快解决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以切实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
表,对 2014 年度财务状况做如下报告:
一、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家分公司为广夏(银川)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两家子公司分别为宁夏金色
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
司。公司持有两家子公司的股权分别为 85%与 80%。宁夏金色
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
酒销售有限公司和公司本部、银川种植分公司正常经营。
1、201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8.60 万元,较上年 1,069.44
万元减少 230.84 万元,减幅 21.59% ,主要是由于销售量和销售
价格下降所致。
2、营业总成本 798.43 万元,较上年 646.64 万元增加 151.79
万元,增幅 23.47%。其中:
(1)营业成本 321.44 万元,较上年 312.95 元增加 8.49 万
元,增幅 2.71%;
(2)营业税金及附加 65.81 万元,较上年 62.63 万元增加
3.18 万元,增幅 5.08%;
(3)销售费用 102.00 万元,较上年 95.22 万元增加 6.78
万元,增幅 7.12%;
(4)管理费用为 665.37 万元,较上年 618.92 万元增加 46.45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万元,增幅 7.51%,系公司员工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本年及上年均为负值,主要是公司利息收入
大于支出所致。2014 年公司利息收入 585.64 万元,2013 年公司
利息收入 463.15 万元,本年利息收入较上年增加 122.49 万元,
增幅 26.45%;
(6)资产减值损失为 227.58 万元,较上年 18.92 万元增加
208.66 万元,增幅 1102.85%,主要是公司对库存原酒进行评估
后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3、营业外收入为 256.78 万元,比上年增加 256.78 万元,
增幅 100%,主要是第五农工商联合公司与天津创业的房屋租赁合
同纠纷案终结,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债务清偿比例,公司将
实际清偿金额与“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取得
债务重组收益约 256.56 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为 120.38 万元,较上年 0.08 万元增加 120.30
万元,增幅 1503.75%,主要是天津北辰区人民法院追加本公司为
李有强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
纠纷案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范围内向申请人李有强清偿债
务。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此诉讼确认预计负债 113 万元。
5、净利润 105.86 万元,较上年 353.34 万元减少 247.48 万
元,减幅 70.04%,主要是销售收入减少及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预计负债所致。
二、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
201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7.28 万元,每股
收益 0.0017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056.38 万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元,每股净资产 0.2049 元。
三、财务状况
1、资产状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7,595.44 万元,
较上年 29,294.12 万元减少 1,698.68 万元,减幅为 5.80%。其中:
(1)货币资金为 21,525.85 万元,较上年 22,461.79 万元减
少 935.94 万元,减幅 4.17%,主要是支付橡木桶、生产设备和营
业房尾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为 29.89 万元,较上年 1,559.17 万元减少
1,529.28 万元,减幅 98.08%,系天津宜兴埠案件结案,法院扣
款本期处理所致。
(3)存货为 2,234.12 万元,较上年 2,267.73 万元减少 33.61
万元,减幅 1.48%。
(4)固定资产 1,967.18 万元,比上年的 176.28 万元增加
1790.90 万元, 增幅 1015.94%,一是公司购置的宝湖天下营业房
完成装修,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二是购置橡木桶。
2、负债状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合计 13,489.12 万元,
较上年的 15,293.66 万元减少 1,804.54 万元,减幅 11.80%。其
中:
(1)预计负债 113.29 万元,与上年 1,765.79 万元减少
1,652.51 万元,减幅 93.58%,系天津宜兴埠案件结案,以前年
度计提的预计负债本期处理所致。
(2)应交税费为 1,300.83 万元,比上年 1,308.21 万元减少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7.38 万元,减幅 0.56%。
(3)其他应付款 9,450.46 万元,比上年 9,550.89 万元减少
100.43 万元,减幅 1.05%。
四、综合财务分析
2014 年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与 2013 年相比无较大变动。
但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及专业销售人员和销售渠道匮乏等原因,公
司 2014 年度销售收入不足 1,000 万元,公司股票在 2014 年度报
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15 年的营业
收入继续低于 1,000 万元,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被暂停上市。
因此,如何提升销售收入,将是公司 2015 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四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为
1,058,610.5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172,802.86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92,741.92 元,未分配利润为-1,564,654,922.63 元,资本公积
金余额为 1,017,335,572.84 元。鉴于公司 2014 年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 156 条、159 条的规定及
《2012-201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 201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五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
现将《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提交本次会议,请审议。
附:1、2014 年年度报告
2、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议和推荐意见,公司董事会拟续
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该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 40 万元。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七
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订《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如下,请审议。
一、 制定原则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充分考虑公司的
历史和现状、发展所处阶段、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资金需求、
银行信贷、融资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兼顾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
二、2015-201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鉴于公司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6,465.49 万元,若公司 2015 -2017 年度的利润不能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第 156 条、159 条的规定,公司则
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股票分红。
三、本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至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实施完毕后终止,并由董事会制定下一个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报股东大会批准。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目前资金比较充裕,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详细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风险较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
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3、投资金额
经 201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拟将委托理财资金额
度提高至 15,000 万元。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
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程序
因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达 15,000 万元,已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按照公司《章程》、《委
托理财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商业银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型产
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
预估与测算,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公司已制定《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
制度》, 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监管和
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广
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和授权范围内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密
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接受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检查和监
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七、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资金额度和
决议有效期内,具体组织、实施委托理财活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八
八、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此次委托理财的
资金额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公司应
严格依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加强对委托理财产品跟踪管理的风险
管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九、监事会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委托理财事项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可获得较高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
资金周转、经营业务和重组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该方
案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予以实施。监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之九
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鉴于刘贵斌监事不能履行监事职责,按照公司《章程》第 141
条及《股东大会议规则》第 48 条之规定,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免
去刘贵斌先生监事职务,补选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
王正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同本届监事会。
王正伟简历:王正伟,男,汉族,1976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
籍贯宁夏彭阳,大专学历,毕业于宁夏大学财会专业,会计师。
2010 年 3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宁夏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
理部部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宁夏华联商厦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 年 2 月至今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王正伟先生未持有广夏(银川)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与广夏(银川)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
以上议案,请审议。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