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决定了只能为
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序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
之日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
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
限公司(简称“销售公司”)、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简称“银川种植分公司”)。公司控
股子公司宁夏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因尚未正式运营、宁
夏金色枸杞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未纳入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资产总额 占合并报表资 营业收入 占合并报表营
(万元) 产总额比例 (万元) 业收入比例
本公司(含种植分公司) 24,590.87 89.11% 283.81 33.84%
销售公司 2636.86 9.56% 554.79 66.16%
合计 27,227.73 98.67% 838.60 100%
说明:本表按内部往来抵消后的数据填列。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各单位的组织架
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
资产活动、销售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
部信息传递;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
业务、关联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财务报告、合同管理、
信息披露事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涵盖了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目前
的经营现状、管理制度和评价方法组织开展 201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错
报影响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的比例及金额确
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按
控制环境是否有效、错报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度进行确
定。
具体标准如下: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类别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舞弊;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
错报≥营业收入 10%或 500 万元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
重大
错报≥利润总额 10%或 500 万元 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缺陷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
错报≥净资产 5%或 500 万元 大缺陷未得到改正;
⑤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监管部门
责令改正,公司股票停牌或直接
影响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
重要 营业收入 5%或 200 万元≤错报<营业 ①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缺陷 收入 10%或 500 万元 存在重要错报,但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利润总额 5%或 200 万元≤错报<利润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
总额 10%或 500 万元 要缺陷未得到改正;
③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
净资产 1%或 200 万元≤错报<净资产 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5%或 500 万元 ④高风险的领域不相容职务未分
离;存在未经授权/审批的业务操
作;对特殊业务没有遵循会计操
作准则也没有补偿性控制;
⑤公司股票因财务报告重要会计
差错出现异常波动,被监管部门
通报批评。
错报<营业收入的 5%或 200 万元
一般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
错报<利润总额的 5%或 200 万元
缺陷 他内部控制缺陷。
错报<净资产的 1%或 200 万元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按直接财务损失大小进行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按控
缺陷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类别
① 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公司受到监管部门
公开谴责或行政处罚;
②“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或
决策程序不科学;
重大
损失≥500 万元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缺陷
④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重大事故;
⑤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或制度系统失效;
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
改。、
⑦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
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受到
监管部门通报批评;
②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系统存在
重要 200 万元≤损失<500 万
较大缺陷;
缺陷 元
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
改;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①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
一般
损失<200 万元 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缺陷
②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制环境是否有效、错报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程度进行确
定。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
内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报告期内存在的非财
务报告的一般缺陷是董事会决议执行不到位:2014 年 11 月,
有投资者向监管部门反映,公司存在违反董事会决议审定标
准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情形。
经核实,投资者反映的部分情况属实。董事会已责成公
司将违规发放的 18.97 万元薪酬收回,并要求管理层吸取教
训,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同时,公
司董事会将核查情况向投资者进行了公开说明,并向投资者
致歉。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一) 前期内部控制整改计划完成情况
针对 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发现的对客户信用管
理不到位的设计缺陷,公司于 2014 年制订了《合同档案管
理办法》、《客户管理与服务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客户信
用资格的审查、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合同档案管
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编制了相应的业务流程。报告期内,
未发生因客户信用管理不当引致的损失或风险。
(二)报告期内开展的内控相关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 2012 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要求,公司将内部控制工作
作为 2014 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编制了 2014 年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将内控工作计划分解
落实到各部门。2014 年,公司在现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
据业务发展需要,新制订了《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包
材采购流程》、《库存包材管理办法》、《成品酒生产流程》、《合
同档案管理办法》、《员工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 《定职能、
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和《岗位工资暂行办法》、《网站管理
办法》、《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代理商管
理制度》、《定价管理制度》、《客户管理与服务制度》等,并
编制了相应的业务流程。目前,公司内控建设工作小组正在
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增强董事、监事、管
理人员履职能力,公司分别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董事长、总经理研修
班”、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培训班”“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和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通过学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
发展的需求、监管转型下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及监管理念、市
值管理、舆情管理、投资者保护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回复董事的问询,为董事和独立董
事的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就涉及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提前
与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取得了他们的事前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涉及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无被监管
部门处罚的情形。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 2014 年度尚
未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
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
调整。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的调整、结合业务流程的
变化,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
断优化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论,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
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天林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