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广夏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清杰 紫小平
电话 0951-3975696 0951-3975696
传真 0951-3975696 0951-3975696
电子信箱 ——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8,386,045.53 10,694,395.25 -21.58% 3,764,94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802.86 3,581,990.00 -67.26% 365,403,723.9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92,741.92 5,096,860.80 -103.78% -1,521,981.4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7,582.70 -14,233,413.88 79.79% -54,089,340.4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7 0.0052 -67.31% 0.5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7 0.0052 -67.31% 0.5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4% 3.69% -3.83% 0.47%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75,954,403.12 292,941,169.28 -5.80% 287,538,48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0,563,807.12 139,391,004.26 0.84% 135,809,014.2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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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7,058 67,584
交易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4% 100,430,245 17,670,535
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9% 7,483,401 7,483,40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0.53% 3,638,000
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0.45% 3,108,823
公司
北京德中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9% 2,682,126
孟文才 境内自然人 0.36% 2,438,570
周茜如 境内自然人 0.31% 2,105,785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7% 1,834,000
深圳市艾韬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6% 1,803,496
傅德毅 境内自然人 0.24% 1,678,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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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 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838.60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21.59%;净利润 105.86 万元,
比 2013 年下降 7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8 万元,比 2013 年下降 67.26%。
导致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受酒类消费市场持续低迷以及公司品
牌缺乏市场竞争力等因素的影响,二是缺乏专业的销售团队和成熟的销售网络,三是根据谨
慎性原则对存货计提坏账准备 213 万元;四是对李有强诉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
纷案预提负债 113 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段”的审计意见,就该审计意见涉及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公司正在或拟采取的措施是:
1、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定向回购股份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报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后,公司将披露正式方案
提交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审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彻
底改善。
2、调整葡萄酒发展战略,扩大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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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收回的三号葡萄种植基地正常经营并取得较好收获,将为公司葡萄
酒业务的发展提供持续保障和支持;
(2)报告期内,根据消费环境的变化,公司重新规划调整了产品价格体系。受酒类消费
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公司2014年的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2015年,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
深度调整产品战略,做有自己特色的、消费者喜欢的葡萄酒;
3、加大葡萄酒广告宣传力度,扩大公司葡萄酒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狠抓销售队伍
建设,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建设销售渠道。
(二)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希格玛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监事
会原则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董事会及经
营班子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提高现有葡萄酒业务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尽快实现持续
经营能力的彻底改善。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