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与德威贸易有限公司发生采购
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向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
的原材料情况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原材料 184,666.93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BLK B 9/F 714 PRINCE EDWARD ROAD SAN PO KONG KL
(3)注册资本:750 万港币
(4)经营范围:热固性材料零售
(5)成立日期:2000 年 11 月 22 日
3、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与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
服务有限公司发生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李扬德控制的东
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
限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东莞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15%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30
万元),转让价款为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15 万元。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 1 号寄莲公寓 D 栋
210 单元
(3)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从事产品商标、专利技术的开发、设计,并提供相关咨询
的配套服务;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及投资咨询、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品流
通信息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图文设计、网页设计、商品包装设计、
企业形象策划及市场营销策划。(涉限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
理)。
(5)成立日期:2013 年 05 月 31 日
3、定价依据
以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额进行转让。
二、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2015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
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按要求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经过了
公司决策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定价原则和依
据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不构成损害,我们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且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