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龙管业”)于2015
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重资产和流动资金占用较大是公司所处的混凝土输水管道行业一大特性,为
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2015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及项
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状况,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六家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具体额度预计如下: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金华城西支行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00万元
金华金西支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万元
金华婺城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5,000万元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江北
5,000万元
支行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华分行 6,000万元
合 计 56,000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
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郝玉贵、傅坚政、陆竞红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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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