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认购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 2003 号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一月五日
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评估报告摘要......................................................................................... 1
□评估报告正文.........................................................................................4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4
二、评估目的.......................................................................................................... 2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23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30
五、评估基准日...................................................................................................... 31
六、评估依据.......................................................................................................... 31
七、评估方法.......................................................................................................... 33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0
九、评估假设.......................................................................................................... 41
十、评估结论.......................................................................................................... 4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6
十三、评估报告日.................................................................................................. 47
□附件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认购云南
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宁波圣莱达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认购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
估项目的评估报告特做如下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
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
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
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
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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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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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
估报告正文中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摘要如下。
经济行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认购云南祥云飞龙再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评估目的: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认购云南祥云飞龙再
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所涉及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该经济行
为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账面资产总计 785,316.6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573,645.84 万元;非流动资
产 211,670.77 万元;账面负债总计 461,132.3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458,797.70 万
元,非流动负债 2,334.68 万元;账面净资产 324,184.24 万元。
价值类型: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
评估基准日:2014 年 6 月 30 日。
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评估结论,即:评估前账面净
资产324,184.24万元,评估价值636,610.00万元。评估增值312,425.76万元,增值
率96.37%。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和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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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本次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内容: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正文
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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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 2003 号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认购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云南祥云
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相关监管机构。
(一)委托方
企业名称: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号: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住所: 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298 号
经营场所: 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29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宁恩
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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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11 日
经营范围: 电热电器、电机电器及配件的制造、加工
(二)被评估单位
企业名称: 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 祥云县祥城镇清红路西侧
经营场所: 祥云县祥城镇清红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 杨龙
注册资本: 人民币柒亿捌仟捌佰玖拾壹万玖仟伍佰肆拾柒元整
企业性质: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 年 3 月 18 日
历史沿革:
1、1998 年 3 月,飞龙实业设立
1997 年 10 月 6 日,杨龙、杨本忠、胡朝仙签署《设立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联营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飞龙实业。
1997 年 11 月 30 日,大理白族自治州审计事务中心祥云县所出具《验资报
告》(1997 祥审所字第 29 号),确认截止 1997 年 11 月 20 日止,飞龙实业已
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 600 万元。
1998 年 3 月 18 日,祥云县工商局向飞龙实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
业执照注册号为:5329232210102)。
飞龙实业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龙 240.00 40.00%
2 杨本忠 180.00 30.00%
3 胡朝仙 180.00 30.00%
合计 600.00 100.00%
杨龙及其父母杨本忠、胡朝仙的上述出资资产来自于对祥云县电解锌厂整体
资产进行分配取得的资产。祥云县电解锌厂的历史沿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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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祥云县电解锌厂的前身祥云县铜矿湿法选冶厂的设立
1)祥云县电解锌厂的前身为祥云县铜矿湿法选冶厂,成立于 1993 年,经济
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主管部门为祥城镇企业办公室,法定代表人为杨龙。祥云县
铜矿湿法选冶厂已就其设立得到祥云县城乡集体企业管理局“祥集企字(93)第
14 号”文批准。
2)祥云县铜矿湿法选冶厂成立时,注册资金为 30 万元,根据其工商登记资
料,祥云县铜矿湿法选冶厂成立时的投资者为祥云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四分队、杨龙,各方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祥云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5.00 50.00%
2 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四分队 7.50 25.00%
3 杨龙 7.50 25.00%
合计 30.00 100.00%
(2)祥云县铜矿湿法选冶厂变更为祥云县电解锌厂
经祥云县工商局核准,祥云县铜矿湿法选冶厂于 1995 年 3 月更名为祥云县
电解锌厂,并重新领取了营业执照,核准的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注册资金变
更为 300 万元。
(3)关于祥云县电解锌厂的出资情况
祥云县电解锌厂及其前身祥云县铜矿湿法选冶厂虽然注册为集体企业,但其
自 1993 年设立以来的注册资金均是由杨龙自筹投入,祥云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
会办公室、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四分队并未投入任何资金,并出具了
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2008 年 7 月 17 日,祥云县国土资源局出具书面证明,明确说明祥云县
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未向祥云县铜矿湿法选冶厂及其后的祥云县电解
锌厂投入资金。
2、2002 年 9 月,飞龙实业第一次增资
2002 年 5 月 30 日,飞龙实业董事会通过了《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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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变更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增加到
5,500 万元。
2002 年 8 月 20 日,大理聚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大
聚验字 2002 第 51 号),确认截至 2002 年 5 月 31 日止,飞龙实业已收到杨龙、
杨本忠、胡朝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900 万元。
2002 年 9 月 23 日,飞龙实业就上述事项在祥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增资完成后,飞龙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龙 2,805.00 51.00%
2 杨本忠 1,347.50 24.50%
3 胡朝仙 1,347.50 24.50%
合计 5,500.00 100.00%
3、2005 年 3 月,飞龙实业第二次增资
2005 年 3 月 5 日,飞龙实业股东会通过《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增
加注册资本金的股东会议决议》,同意飞龙实业增加 1,3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
后飞龙实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6,800 万元。
2005 年 3 月 7 日,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同德会师验字 2005 第 021 号),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3 月 5 日止,飞龙实业
已收到杨龙、杨本忠、胡朝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300 万元。
2005 年 3 月 29 日,飞龙实业就上述事项在祥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增资完成后,飞龙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龙 3,468.00 51.00%
2 杨本忠 1,666.00 24.50%
3 胡朝仙 1,666.00 24.50%
合计 6,800.00 100.00%
飞龙实业成立后,股东并未及时出资。自 2000 年 10 月开始,股东将其原投
资于祥云县电解锌厂的资产转入飞龙实业,并在期后陆续向飞龙实业投入资产。
飞龙实业收到相关股东出资后在会计账簿上反映新增的公司实收资本金额,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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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当时股东对工商登记相关规定认识不足,规范经营意识不强,飞龙实业未及时
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对出资涉及的实物资产亦未进行评估,导致飞龙实业设立至
2005 年注册资本变更至 6,800 万元期间,飞龙实业账面的实收资本一直与工商登
记的注册资本金额不一致。
飞龙实业自注册资本变更为 6,800 万元之日起,严格遵守工商登记相关规定,
历次实收资本变动均办理了工商登记,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均能与飞龙实业账面
实收资本保持一致。
4、2006 年 7 月,飞龙实业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7 月 20 日,杨龙与腾龙投资签订《关于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 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飞龙实业 51%股权转让给腾龙投资,
以原始出资额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3,468 万元。
2006 年 7 月 20 日,胡朝仙与腾龙投资签订《关于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 24.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飞龙实业 24.5%股权转让给腾龙
投资,以原始出资额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1,666 万元。
2006 年 7 月 20 日,杨本忠与腾龙投资签订《关于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 24.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飞龙实业 24.5%股权转让给腾龙
投资,以原始出资额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1,666 万元。
2006 年 7 月 20 日,飞龙实业召开股东会,经审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2006 年 7 月 31 日,飞龙实业就上述事项在祥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飞龙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腾龙投资 6,800.00 100.00%
合计 6,800.00 100.00%
5、2006 年 9 月,飞龙实业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9 月 25 日,腾龙投资与杨玉签订《关于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 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飞龙实业 1%股权转让给杨玉,以原
始出资额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6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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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9 月 25 日,飞龙实业唯一股东腾龙投资作出股东决议,同意上述股
权转让。
2006 年 9 月 26 日,飞龙实业就上述事项在祥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飞龙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腾龙投资 6,732.00 99.00%
2 杨玉 68.00 1.00%
合计 6,800.00 100.00%
6、2007 年 6 月,飞龙实业第三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6 月 27 日,飞龙实业召开股东会,经审议,同意飞龙实业新增注册
资本 19,000 万元,全部由股东腾龙投资认缴出资,飞龙实业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为 25,800 万元。
2007 年 6 月 28 日,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同德会师验字 2007 第 070 号),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6 月 28 日止,飞龙实
业已收到腾龙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9,000 万元,腾龙投资以货币出资。
2007 年 6 月 29 日,杨玉与众诚投资签署《关于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 68 万元出资额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飞龙实业 68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
众诚投资,以原始出资额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68 万元。
2007 年 6 月 29 日,腾龙投资与众诚投资签署《关于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 1,222 万元出资额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飞龙实业 1,222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众诚投资,以原始出资额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 1,222 万元。
2007 年 6 月 28 日,飞龙实业召开股东会,经审议,同意股东杨玉将其合法
持有飞龙实业的 68 万元出资额以 6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众诚投资,同意股东腾龙
投资将其合法持有飞龙实业 25,732 万元出资中的 1,222 万元以 1,222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众诚投资。
2007 年 6 月 30 日,飞龙实业就上述事项在祥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飞龙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9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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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腾龙投资 24,510.00 95.00%
2 众诚投资 1,290.00 5.00%
合计 25,800.00 100.00%
7、2008 年 11 月,飞龙实业整体变更为祥云飞龙
2008 年 7 月 8 日,飞龙实业召开股东会,通过了《祥云县飞龙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的方
式共同发起设立云南祥云飞龙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7 月 18 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核第 530000D000035794 号),同意预先核准“云南
祥云飞龙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2008 年 10 月 20 日,腾龙投资和众诚投资签署《关于设立云南祥云飞龙有
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具体约定如下: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08]第 80069 号),飞龙实业截至 2008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 89,819.65 万元,各发起人同意将前述净资产中
的 60,000.00 万元折合股本总额 6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由各发起
人按照目前各自在飞龙实业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股本总额等于注册
资本总额,其余 29,819.65 万元列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08 年 11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08)80078 号),经审验,截至 2008 年 11 月 27 日止,云南祥云飞
龙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筹)已经原飞龙实业截止 2008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
折为股本,合计 60,000.00 万元。
2008 年 11 月 28 日,飞龙实业就上述事项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整体变更完成后,祥云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腾龙投资 57,000.00 95.00%
2 众诚投资 3,000.00 5.00%
合计 60,000.00 100.00%
8、2011 年 11 月,祥云飞龙第一次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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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8 月 28 日,祥云飞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祥云飞龙增
加注册资本 26,304,800.00 元,由江苏国投衡盈、上海正同德石、苏州相发投资
在 2011 年 10 月 31 日之前缴足,祥云飞龙该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26,304,800.00
元。江苏国投衡盈以货币方式认缴 71,400,000.00 元,其中,13,152,400.00 元计
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2.1%),58,247,6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上海正同
德石以货币方式认缴 34,000,000.00 元,其中,6,263,048.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 ) , 27,736,952.0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 苏 州 相 发 投 资 认 缴
37,400,000.00 元,其中,6,889,352.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1%),
30,510,64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天职国际于 2011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天职滇 QJ[2011]18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止,上述新增出资已经全部到位。
2011 年 11 月 24 日,祥云飞龙就上述事项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增资完成后,祥云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腾龙投资 57,000.00 91.01%
2 众诚投资 3,000.00 4.79%
3 江苏国投衡盈 1,315.24 2.10%
4 上海正同德石 626.3048 1.00%
5 苏州相发投资 688.9352 1.10%
合计 62,630.48 100.00%
9、2012 年 2 月,祥云飞龙第二次增资
2012 年 1 月 29 日,祥云飞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祥云飞龙增
加注册资本 18,417,800.00 元,由金石投资、浙江龙信投资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
之前缴足,祥云飞龙该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44,722,600.00 元。金石投资以货
币方式认缴 50,000,000.00 元,其中,9,208,9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
的 1.43%),40,791,1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浙江龙信投资以货币方式认缴
50,000,000.00 元,其中,9,208,9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43%),
40,791,1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天职国际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天职滇 SJ[2012]54 号《验资报告》,
11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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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截至 2012 年 2 月 20 日止,上述新增出资已经全部到位。
2012 年 2 月 24 日,祥云飞龙就上述事项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增资完成后,祥云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腾龙投资 57,000.00 88.41%
2 众诚投资 3,000.00 4.65%
3 江苏国投衡盈 1,315.24 2.04%
4 金石投资 920.89 1.43%
5 浙江龙信投资 920.89 1.43%
6 苏州相发投资 688.9352 1.07%
7 上海正同德石 626.3048 0.97%
合计 64,472.26 100.00%
10、2012 年 5 月,祥云飞龙第三次增资
2012 年 4 月 26 日,祥云飞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祥云飞龙增
加注册资本 14,732,965.00 元,由武汉凯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
凯康资产”)、武汉中部建设、杭州轩腾投资、荣笠棚在 2012 年 5 月 17 日之前
缴足,祥云飞龙该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59,455,565.00 元。武汉凯康资产以货
币方式认缴 30,000,000.00 元,其中,5,524,862.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
的 0.8378%),24,475,138.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武汉中部建设以货币方式认缴
20,000,000.00 元,其中,3,683,241.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0.5585%),
16,316,75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杭州轩腾投资以货币方式认缴 20,000,000.00 元,
其中,3,683,241.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0.5585%),16,316,75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荣笠棚以货币方式认缴 10,000,000.00 元,其中,1,841,621.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0.2792%),8,158,37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5 月 17 日,祥云飞龙就上述事项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增资完成后,祥云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腾龙投资 57,000.00 86.4349%
2 众诚投资 3,000.00 4.5492%
3 江苏国投衡盈 1,315.24 1.9945%
4 金石投资 920.89 1.3965%
12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认购云南
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报告
5 浙江龙信投资 920.89 1.3965%
6 苏州相发投资 688.9352 1.0447%
7 上海正同德石 626.3048 0.9497%
8 武汉凯康资产 552.4862 0.8378%
9 武汉中部建投 368.3241 0.5585%
10 杭州轩腾投资 368.3241 0.5585%
11 荣笠棚 184.1621 0.2792%
合计 65,945.5565 100.00%
11、2012 年 7 月,祥云飞龙第四次增资
2012 年 6 月 20 日,祥云飞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同意祥云飞龙增
加注册资本 11,049,724.00 元,由云南盈川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盈川投资”)、云南盈谷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盈谷投资”)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之前缴足,祥
云飞龙该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70,505,289.00 元。云南盈川投资以货币方式认
缴 43,000,000.00 元,其中,7,918,969.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181%),
35,081,031.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云南盈谷投资以货币方式认缴 17,000,000.00 元,
其中,3,130,755.00 元计入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0.467%),13,869,245.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
2012 年 7 月 2 日,祥云飞龙就上述事项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增资完成后,祥云飞龙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腾龙投资 57,000.00 85.012%
2 众诚投资 3,000.00 4.474%
3 江苏国投衡盈 1,315.24 1.962%
4 金石投资 920.89 1.373%
5 浙江龙信投资 920.89 1.373%
6 云南盈川投资 791.8969 1.181%
7 苏州相发投资 688.9352 1.027%
8 上海正同德石 626.3048 0.934%
9 武汉凯康资产 552.4862 0.824%
10 武汉中部建投 368.3241 0.549%
11 杭州轩腾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