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按《公司章程》
规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
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9 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做了详细说明。公司独立董
事 对 该 事 项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5 年 2 月 27 日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