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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200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6-07-26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200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200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的书面通知于2006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转让北京云大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北京云大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大药业")注册资本25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2001年,公司与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总公司签订协议,受让北京普瑞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密云工业开发区内的两块土地,后公司将其中面积为112.9亩地块上的厂房租给北京云大药业用于生产经营。由于公司连续三年经营亏损,资金紧张以及在此期间公司股东变动频繁,致使土地开发项目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密云开发区总公司就本公司未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诉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法院裁定对公司享有的位于密云县开发区内的84.74亩及该土地上的三栋厂房予以查封。为妥善化解诉讼纠纷、解决公司资产闲置和子公司经营不善的问题,同意公司以截止2006年6月30日的该公司账面净资产904万元为依据,按公司所持80%股权计算,以约为723.2万元(最终转让价款以评估结果为准,但不得低于723.2万元)的价款转让给北京联合锦天经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完成后,如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90日内不能协调密云工业开发区获准双方接受的土地利用方案,可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该提案7票赞成,1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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