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201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4 年 12 月 3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再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公告。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已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2014 年 12 月 11 日、2014 年 12 月 18 日、2015 年 1 月 5 日、2015 年 1
月 10 日、2015 年 1 月 17 日、2015 年 1 月 24 日、2015 年 1 月 31 日、2015 年 2
月 7 日、2015 年 2 月 14 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由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
牌并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2 月 2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下简称“26 号格式准
则”)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上述公告详见《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有关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
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也正紧张、有序地开展本次收购工作的方案论证、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目前该收购工作正在进一步推进之中。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 2015 年 2 月 25 日前按照“26 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现根据本次收购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相
关工作无法在 2015 年 2 月 25 日前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5 年 2 月 25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等公告后复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继续
停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筹划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