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2月16日下午17: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分别以
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川女士主
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发展钢
铁及相关上下游行业的电商服务体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
产状况的改善。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何川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
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