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