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5-02-16
公告编号:2015-006 
 1 / 5 
证券代码:831265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 2月 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罗田县凤山镇义水北路 4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国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5-006 
 2 / 5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41,9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2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方式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转让方式原为协议转让方式,现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每股 12.69 元的价格,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人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 600万股(含),募集资金不超过 7614.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2015-006 
 3 / 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刘展良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刘展良全权办理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定向发行的对象、具体条款及方案; 
(2)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 
(3)聘请中介机构; 
(4)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5)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办理定向发、转让方式变更备案工作; 
(7)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转让方式变更有关的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5-006 
 4 / 5 
同意股数 41,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因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本次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建刚为公司核心员工(制剂营销方面)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经董事会提名及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并经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公司提名刘建刚为公司核心员工(制剂营销方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1,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公告编号:2015-006 
 5 / 5 
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鹏、刘涛 
结论性意见: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刘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2月 16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