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2-1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忠
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地参与公司决策,积极、主动、全
面地了解公司经营运作,并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优势。同时,我们高度重
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2014年度相关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坤荣先生,1963 年生,经济学博士,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后,教授,
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价格协会理事、中国工业经
济学会理事、江苏省交通经济研究会会长,兼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1 月 2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启明先生,1963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系
主任、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全国高等教育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和物
业管理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委
员、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FRICS)、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理
事和工程管理分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与房地产经济学术委员会
主任委员、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等职,兼任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月2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明燕女士,1956年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副院长,曾任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副院长。2012
年10月12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
     名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我们能够确保
     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4 年,我们依据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及董事会秘书为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为各次会议提供了充分的资料,保证了
     我们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2014 年,我们参加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了各项会议议案,并参与召集
     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同时,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提
     名和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董事会参会情况
     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数
  沈坤荣        13           5           8          0          0
  李启明        13           5           8          0          0
  张明燕        13           5           8          0          0
           报告期内,凡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我们都认真听取了公
     司相关情况介绍,审阅了公司提供的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同时,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了7次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
     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我们一直关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持续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就公司的重大投
     融资决策、内控建设、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对公司的规范治
     理、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我们定
期对项目现场进行深入考察,并结合自身的专业背景,就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
的新动态,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有效地参与了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4 年 2 月 24 日,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14 年 3 月 4 日召开),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3 月 24 日,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2014 年 3 月 31 日召开),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5 月 16 日,我们同意将《减少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2014 年 5 月 23 日召开),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6 月 6 日,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引进新股东增资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2014 年 6 月 12 日召开),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11 月 3 日,我们同意将《继续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2014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2014 年 12 月 15 日,我们同意将《向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单方面增
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2014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4年3月31日,我们就公司2013年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
 规定的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决策使用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4年,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4年7月11日,为确保公司投资者及时知晓公司半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2014年
 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我们履行了相关的内部审核程序,保证了披露数据的
 真实、准确。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4年3月31日,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担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第二十一次
 董事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制度,公司对《公司章程》中
 关于现金分红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分红方案强调利润分配决策程
 序和机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关注与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沟通与交流,注
 重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的同时,对利
 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程序的审议程序、执行程序、监督机制做出了具体规定,
 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和变更的条件及审议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
 的利润分配机制,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4年6月18日,公司公布了《2013年度分红实施公告》,以2013年末股份
 总数10.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105,000,000.00元。截止报告期末,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4年,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发行时所作的相
关承诺。
    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9月2日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1,190,403股,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超出股
份数为190,403股。其承诺: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后,将违规增持的190,403
股公司股票予以减持,产生的收益将上缴本公司。2014年8月18日,南京栖霞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卖出190,403股,成交价格为
3.45元/股,所得收益共计53,312.84元,并将该笔收益缴纳至公司账户。控股股东
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将继
续认真履行与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严格履
行了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年,我们一如既往地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4年,我们一直关注并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完善,优化管理流程,
严控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公司严格依照《内部控制
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督促管理层不断加强内部
管理与风险防范,以确保公司安全、规范、稳健的发展。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
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时,我们
分别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席,认真履行职
责,在职责范围内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守信,尽已所能,
促进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分别审阅了相关的财务报表;按照有关规程,在2013年年报
审计工作中履行了相关职责;就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财务
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讨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评议和审查公司薪酬制度,特别是董事、监事
和高管人员的薪酬确定与考核机制,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
酬提出了审核意见。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
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年度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
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未有违反薪酬管理办
法和与薪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情形发生。
    报告期内,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公司参与棕榈园林定向增发、投资设立海外全
资子公司、转让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具有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2014 年度经营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尽职尽
责,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15年,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
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 沈坤荣      李启明      张明燕
                                                   2015 年 2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