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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2-1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
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
限公司和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0.0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4.1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控制流程(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资金管理流程、投资管理流程、财务结账及报告流程、人力资源与
薪酬管理流程、销售收入和收款管理流程、采购流程、房产开发流程(包括开发前期管理、项
目施工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验收管理、项目档案管理、项目成本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资金管理流程、财务结账及报告流程、采购
流程、房产开发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
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财务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数据,涉及多个量化指标的按照孰低原则认定):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潜
      资产总额潜在错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
                                              在错报金额<资产总
          报金额        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额的 1%
                                              营业收入的 0.5%≤潜
      营业收入潜在错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
                                              在错报金额<营业收
          报金额        收入的 1%                                   收入的 0.5%
                                              入的 1%
                                              利润总额的 1.5%≤潜
      利润总额潜在错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
                                              在错报金额<利润总
          报金额        总额的 3%                                   总额的 1.5%
                                              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
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关键岗位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不力。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财务指标值为公司上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缺陷类型                              潜在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3‰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3‰
             一般缺陷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乏科学的决策程序;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严重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发生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存在缺陷;违反公司制
度并造成较大金额损失;发生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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