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由于
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之联;股票代码:002642)于2015年2月2日上午
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2月3日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06),确定公司筹划事项为非公开发
行股票,由于具体方案正在商讨中,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
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之联;
股票代码:002642)自2015年2月9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相关程序尚在履
行中,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之联;股票代码:002642)
自2015年2月16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
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