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科学技术部火炬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的《关于浙江省 2014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 复函》(国科火字【2015】31 号),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 2014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 企业。下发文中列示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3000737,发 证日期为:2014 年 10 月 27 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4 年度至 2016 年 度)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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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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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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