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2月11日起以
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8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8人,总有效票数为8票。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因原董事长郑克一先生由于已到退休年龄,已经请辞洪城水业董事会董事
长职务。选举李钢先生为洪城水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附:李钢先生简历
李钢先生,1970 年 10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西蓝天碧水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
经理;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