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获悉,公
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六师
国资公司”)与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国资公
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六师国资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
7,463,102 股股份,转让给受让人阿拉尔国资公司。
六师国资公司与阿拉尔国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转让前,六师国资公司持有公司 127,834,56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44%。本次转让后,六师国资公司持有公司 120,371,46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48.43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需报兵团国资委及国务院国资委审议批准后,方能生效并实
施,因此,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