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10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子公司厦门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为“厦门帛石贸易有限公司”)
于 2012 年 8 月 1 日与阿坝州闽锋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锋锂业”)的原股
东签订了关于闽锋锂业之《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就该所受让的 29.95%股权达成
基于业绩的股权作价及付款条款。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收集的财务报表测算,预计
闽锋锂业 2014 年净利润低于 3000 万元(2013 年净利润也低于 3000 万元),按
照前述《股权转让合同》相关约定,闽锋锂业 100%股权作价确定为 3 亿元,该
29.95%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 8985 万元。该 29.95%股权享有的闽锋锂业 2012 年
11 月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 20153 万元(67289.12 万元*29.95%),
与此次确定后的股权转让价款 8985 万元之间存在较大差额。【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27 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 2015-005 号《关于确定闽锋锂业 29.95%股权作价的
公告》】
鉴于上述差额的账务处理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
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目前,闽锋锂业 2014 年度经营业绩审计等工作正在进行中,暂无法就确定
股权作价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作出判断,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