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4,0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333号),公司于2014年
12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6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7.9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89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等合计
4,835.0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055.5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4]29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按照项目轻重缓急程度按以下顺序排列: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
20,000 锭 高 档 备案通知书(桐经贸
毛精纺生态纱项 33,057.00 33,057.00 25,520.00 7,537.00 备案〔2011〕6 号)、
目 桐乡市企业投资项目
备案通知书(桐发改
备案〔2012〕10 号)
偿还 1 亿元银行 10,000.00 10,000.00
贷款项目
合 计 43,057.00 43,057.00 25,520.00 7,537.00
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55,599,629.4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依据募投项目计划,公司已使
用募集资金偿还相关银行贷款项目。
截至2015年2月4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192.43万元。根据募投项目
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2015-008、2015-011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金额4,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以这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
务费用支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到期之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
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