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收购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广物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且不超过人民币 1,466.85 万元
(含)受让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物产”)所持有的广
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供应链”)48.7%股权(在广物供应链面
向其管理层实施增资扩股完成后,最终持有广物供应链 38%股权),并授权管理层签
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等有关后续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广物供应链为公司参股公
司,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 2015 年 1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及《关于收购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标的股权交易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广东物产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就转让所持有的广物供应链 48.7%
股权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公开挂牌交易(项目编号为 G314GD1000226),
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466.85 万元,挂牌起始日 2014 年 12 月 10 日,挂牌期满日 2015
年 1 月 7 日。截止挂牌转让期满,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广
东省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确认本
公司为唯一符合受让条件的受让方。
2015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广东物产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广州市签订《产
权交易合同》,以挂牌价格人民币 1,466.85 万元受让广东物产所持有的广物供应链
48.7%股权。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上述交易款项,该合同履行完毕。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就转让标的为“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 48.7%股权”的产权交易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编号:20150127140102),
认为:“经审核,本项目的交易主体、标的和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出具此产权交易凭证。”
(二)标的公司增资情况
公司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款项后,广物供应链实施增资扩股,增资
额为人民币 845 万元,由广州泊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物供应链管理层持有的公
司)以人民币 849.54 万元全额认购,溢价部分作为广物供应链的资本公积金。
上述增资扩股方案已于日前实施完成,广物供应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3,845 万元,广东物资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的出资额不变,持股比例相
应分别调减至 40%、38%,具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 40%
2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38%
3 广州泊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三)标的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办理情况
日前,公司收到广物供应链的通知,其已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备
案手续,取得了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101000225437),相关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 12 号 19 层
4、法定代表人:欧镇武
5、注册资本:叁仟捌佰肆拾伍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5 日
7、营业期限:2013 年 2 月 5 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
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