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5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通过专人或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天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利投资”)与
常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怡有限”)共同出资 20,000 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
中联利拓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利拓”),其中,天利投资拟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占中联利拓 75%股权;常怡有限拟以现金出资人
民币 5,000 万元,占中联利拓 25%股权,并于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10 年内缴
齐。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天顺风能: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3)。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