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八次董
事会于 2015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5 年 2 月 2 日以
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7 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详情请见 2015 年 2 月 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原副董事长王永冬先生辞职,自动失去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资格。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增补董事王青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增补完成后,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敏女士、王青先生、朱晓玲女士。主任委员为张敏女士。
上述成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他专业委员会成员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