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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2-0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2 月 5 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 7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7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3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深证上[2014]318 号)等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公司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确定的其他地     为:公司住所地或召集人确定的其他地
    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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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将按网络   国证监会或本章程的规定,采用网络或其
    投票系统服务机构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     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定进行股东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将按网络投票系统服务机构的规
                                               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股东身份认证。股
                                           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东大
    东大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一票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   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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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
                                           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
    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     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
    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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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                                   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
                                           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
                                           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十三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第九十三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4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
    意、反对或弃权。                       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权”。                                 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
                                           权”。
    第一百六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六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三)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法律、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
    的建议;                               的建议;
    (四)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四)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
5   纠正;                                 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
    规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规定,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提起诉讼;                           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
    由公司承担。                           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
     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
     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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