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了 2014 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于 2015 年 2 月 5 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 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1001268,发证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23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 惠政策,并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5 日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
---|
公告日期:2015-02-05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