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1月30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2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
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 C6 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生产
线、背光灯条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公司 C6 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
生产线、背光灯条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广州同艺照明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回避表决 5 票。(董事丁金铎、
徐建新、徐建兵、谢金成、张洋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广州同艺照明有限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
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
整改总结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