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 安徽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 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434000888,发证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21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自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 年(即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将享受按 15% 的税率上缴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4 年,本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 惠政策对本公司 2014 年度预计的业绩情况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5-02-05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