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是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定文富胜先生、
高毅辉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
导期已于2011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
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继续履行与此相应的保荐工作职责。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关于更换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之一文富胜先
生已离职,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决定自2015年1月30日起由保
荐代表人刘顺明先生接替其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顺明
先生和高毅辉先生。
刘顺明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2 月 4 日
附件:刘顺明先生简历
刘顺明先生,男,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副总裁,
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硕士学历。13 年证券工作经历,多年从事财务管理、
市场开发和项目推进工作,参与过威创股份、立讯精密、机器人、百隆东方、水
晶石、三棵树等 IPO 项目改制上市工作,歌尔声学、陕天然气发行和上市工作,
参与了多个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