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六年度第三次会议于二00六年七月二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于二00五年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以信用方式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四亿和三点五亿元等值人民币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为一年;向厦门市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四点五亿元等值人民币的备用额度,期限两年。 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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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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