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7日开市起停牌。2014年11月27日公
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4年12月3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再召开董事
会会议审议并公告。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已分别于2014年12月4日、2014
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8日、2015年1月5日、2015年1月10、2015年1月17日、
2015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由于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宜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7日、
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
月5日、2015年1月10日、2015年1月17日、2015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2014-072、2014-073、2014-074、2014-075、
2014-078、2015-001、2015-005、2015-007、2015-01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继续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
关工作。当前,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序。根据《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诚药业;股票代码:002675)
自2015年2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