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田坳隧道取消收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 月 30 日,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盐田坳隧道取消收费的决
议》,批准公司控股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盐公
司”,公司持有其 2/3 股权,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3
股权)负责经营的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开放路段(主要是盐田坳隧道)取
消收费。该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开放路段从龙岗荷坳至盐田特区检查站,全
长约 7.80 公里,于 1994 年 3 月建成通车,惠盐公司在盐田坳隧道南侧设
盐田坳收费站。
二、盐田坳隧道于 2015 年 2 月 1 日零时起取消收费,深圳市政府支
付惠盐公司补偿款(含税费补偿)人民币约 16,771 万元。其中,第一期
支付补偿金人民币 13,067 万元;第二期支付税费补偿人民币约 3,704 万
元(税费补偿以惠盐公司实际缴纳税金为准)。
三、本次取消收费拟移交给深圳市政府的资产包括:盐田坳隧道本体、
横岗开放路段、盐田开放路段、配电房、维修队办公楼等。惠盐公司盐田
坳其余建筑物及相关设备设施等为惠盐高速公路封闭路段营运所需,不列
入资产移交范围;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盐田坳收费站是深圳市内唯一开放路段收
费站。近几年来,深圳市、盐田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取消
盐田坳隧道收费,以改善盐田片区交通环境,促进片区经济发展。盐田坳
隧道剩余收费年限为 6 年多,深圳市政府以经济补偿方式取消盐田坳隧道
收费将有利于改善盐田港交通疏运条件,提升港区综合竞争力。盐田坳隧
道取消收费将使公司 2015 年合并营业收入减少约 4,100 万元,获得深圳
市政府补偿将使公司 2015 年净利润增加约 3,000 万元。以上为初步测算
数据,最终以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1 日